法律資訊


最後更新: 2025-Jun

請您在使用本網站(http://www.webnix.com,以下簡稱「本網站」)及由 Webnix Technology Limited(「Webnix」、「我們」或「本公司」)營運的服務(以下簡稱「本服務」)前,仔細閱讀本使用條款(「條款」)。

您對本網站的存取與使用,視為您接受並遵守本條款。此條款適用於所有訪客、使用者及其他存取或使用本網站的人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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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權聲明
本網站及其內容,包括但不限於文字、圖示、照片、圖片、圖形、插圖、影片、聲音及其他資料(以下統稱「內容」),均受香港及國際版權法保護,並為 webnix.com 或其第三方授權人之財產。版權所有,保留一切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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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bnix 對任何第三方網站或服務的內容、隱私政策或實務不負任何責任。您進一步確認並同意,Webnix 對因使用或依賴該等網站或服務上之任何內容、商品或服務所引致或聲稱引致的任何損害或損失,概不負責,無論直接或間接。

隱私政策
Webnix 重視您的隱私,並已於我們的隱私政策頁面制定相關政策。該隱私政策已納入本條款,並構成本條款之一部分。

條款變更
我們保留隨時依我們自行決定修改或替換本條款的權利。是否構成重大變更,將由我們自行判定。

聯絡我們
如對本條款有任何疑問,請於辦公時間致電 +(852) 2720-8429 與我們聯絡。

所有 Webnix 的專屬客戶均須閱讀並理解第 1 至第 30 條條款。
一旦您簽署本協議,即表示您確認接受本協議中的所有條款與細則,並將其交回本公司。

第 1 條:定義
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,否則本協議中的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:

「服務」 指 Webnix 不時提供的網頁寄存及其他相關的網絡技術、顧問服務及其他服務。
「訂戶」 指任何申請使用 Webnix 所提供服務的公司或個人。
「Webnix」 指 Webnix Technology Limited 及其繼承人與受讓人。
「第三方內容」 指可透過服務存取的由獨立第三方提供的所有資訊、軟體及其他內容。

第 2 條:費用與稅項
訂戶確認並同意,應按 Webnix 通知的方式支付初始安裝費(如有)、每月費用、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。訂戶亦須支付與使用服務相關的所有適用稅項(如有)。

第 3 條:磁碟空間與服務中斷
訂戶確認未使用的磁碟空間不得結轉至下月,且服務中斷期間不設退款或補償。

第 4 條:第三方內容的使用
除非訂戶擁有或已取得相關授權,否則不得複製、分發、出版、下載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受版權或類似權利保護的第三方內容。

第 5 條:禁止內容
訂戶不得透過服務發佈、複製、分發或傳播任何未經請求的廣告、推廣資訊,或任何含有猥褻、煽動、冒犯、誹謗、歧視或違反保密義務的內容。

第 6 條:指定使用者
若訂戶設有其他指定使用者,應將本協議條款通知並確保其遵守。訂戶須對所有指定使用者的使用行為負責,並根據第 10 條對 Webnix 作出賠償。

第 7 條:授權使用第三方內容
對於訂戶上載的任何第三方內容,訂戶授予 Webnix 不可撤銷的永久授權,可免費複製、發佈、傳輸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該內容。

第 8 條:資料存取與刪除
根據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或其他法律,訂戶及其指定使用者同意並授權 Webnix 存取、複製、修改或刪除任何上載的第三方內容,若該內容被認為具誹謗性、違法、侵權或不適當。

第 9 條:交易責任
Webnix 不參與任何第三方內容供應商與訂戶之間的交易,亦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
第 10 條:風險與賠償
服務的使用風險由訂戶自行承擔。訂戶同意就因使用服務而引起的任何索償、訴訟、費用及損失向 Webnix 作出賠償,包括但不限於誹謗、侵權及違反本協議條款。

第 11 條:使用權限
訂戶對服務的使用權為個人專屬且不可轉讓,並受 Webnix 不時設定的限制與規範所約束。訂戶不得將服務授權他人使用,無論是否收取費用。

第 12 條:安裝與維護責任
訂戶須自行負責並提供所有必要的準備工作,以符合 Webnix 的安裝與維護規格,包括非由 Webnix 提供的實體設備或軟體。Webnix 保留隨時中斷或停用任何訂戶設備或軟體的權利,無需事先通知。實務上,除非在第 19 條與第 21 條所述情況下,Webnix 將盡量僅於預定維護期間或設備干擾其他服務時進行中斷。訂戶必須遵守 Webnix 關於設備存取與服務使用的要求。

第 13 條:「現況提供」原則
服務係以「現況」方式提供,僅供合法與正當用途。除非香港法律明文規定不得排除或限制,否則 Webnix 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。服務品質與效能的風險完全由訂戶承擔。

第 14 條:免責聲明
Webnix 不對服務的提供結果作出任何保證或承擔責任,並在法律允許範圍內,明確否認所有明示或暗示的保證,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權、特定用途適用性、適銷性或服務品質標準,除非本協議另有明文規定。

第 15 條:責任限制
在任何情況下,Webnix 或其員工均不對任何人因使用(或無法使用)服務而引致的任何特殊、附帶或間接損害負責,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損失、資料遺失、延誤、錯誤傳送或服務中斷等損害,無論是否由 Webnix 或其員工的疏忽所致。Webnix 不能保證互聯網的端對端頻寬所致。

第 16 條:服務內容與法律遵守
Webnix 保留修改其透過服務提供的任何軟體、資訊或功能的權利。訂戶同意在使用服務時遵守所有適用法律(包括香港及其他相關司法管轄區的法律),並遵守互聯網資源使用的一般行為準則及透過 Webnix 存取的其他網絡政策。Webnix 擁有詮釋與定義上述準則與政策的唯一權利。

第 17 條:條款與費用變更
Webnix 可透過網站提前一個月公告,修改本協議、所提供的服務、操作程序、服務費用、逾期費用及價格,並可全權決定是否終止或調整任何服務內容。

第 18 條:協議終止
自起始日起滿 12 個月後,訂戶可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 Webnix 終止本協議。協議終止後 30 日內,訂戶須提供 Webnix 完整且免費的存取權,以便取回由 Webnix 提供的設備與軟體。

第 19 條:帳單與付款
Webnix 將每月透過郵寄、電子郵件或傳真向訂戶發出帳單。訂戶須於帳單上指定的付款期限內全額付款,不得抵銷。若訂戶未於帳單日期起 60 日內全額付款,Webnix 有權對未付款項按月收取 2% 的逾期利息,並可在未經通知的情況下暫停服務。訂戶須遵守 Webnix 有關付款程序的帳單政策。

第 20 條:終止協議(根據第 21 條)
在不違反第 21 條的前提下,Webnix 可提前一個曆月書面通知訂戶,隨時終止本協議及服務。

第 21 條:違約處理
若訂戶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(包括未按時付款),或其本人或指定使用者在使用服務或訂閱服務時有任何違規行為,Webnix 可全權決定,無需事先通知且不影響其依法追究其他權利的情況下,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:

a. 中斷或停用訂戶的設備或軟體;
b. 暫停訂戶對服務的存取與使用,直至違規情況獲得糾正;
c. 立即終止本協議及訂戶對服務的存取與使用權。

第 22 條:訂戶主動終止協議
若訂戶希望終止本協議及服務,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 Webnix,並附上訂戶簽名及公司印章。

第 23 條:終止後的資料處理
若 Webnix 根據第 20 或 21 條暫停或終止服務,訂戶將無權存取任何已儲存的資料,Webnix 亦無義務以任何形式提供該等資料或其副本。無論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,訂戶儲存在 Webnix 系統中的資料將被明確刪除,且不另行通知。

第 24 條:協議轉讓
Webnix 可於任何時間轉讓本協議。

第 25 條:終止不影響既有權利
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任何一方已產生的權利或責任,亦不影響任何明示或暗示於終止後仍應繼續有效的條款。

第 26 條:條款可分性
若本協議任何條款被認定為非法、無效或不可執行,該條款應視為可分割,並自本協議中刪除,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。

第 27 條:行為與慣例不構成修改
雙方之間的行為或商業慣例不得修改本協議條款。訂戶的所有義務與限制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。

第 28 條:權利行使不構成放棄
Webnix 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下的任何權利或補救措施,不應視為放棄該權利。單次或部分行使任何權利亦不排除其進一步行使。

第 29 條:通知方式
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,所有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形式發出,可透過親送、電子郵件、傳真或預付郵資郵寄至本協議所載或雙方另行通知的地址。

第 30 條:適用法律與司法管轄
本協議受香港法律管轄,訂戶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非專屬司法管轄權。 

1. 服務費一般政策

- 如果簽訂了服務訂單,在 Webnix 正式書面通知取消請求之前,費用是應付的。 即使在處理硬體及軟體訂單、IT 外判及支援服務、維護服務、雲端服務或其他相關 IT 服務簽約時,本政策仍然有效。

- 在訂購附加服務時,任何帳戶若有未清償餘額,則不會增加新服務。 如果要求新服務,則必須在結清當前未付餘額後才能啟用。   

- 所有取消申請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,並由原申請服務的個人或公司提出。 (公司信頭的傳真、郵寄的硬複本請求,或域名擁有者從該域名的電子郵件地址發出的電子郵件即可。電話請求是不充分的,因為Webnix沒有可靠的方法來驗證來電者的身份,也無法追蹤欺詐的取消)。

- 任何疑似發票錯誤或有關費用或帳戶發票的爭議,客戶必須在有問題的費用或發票的 30 天內向 Webnix 提出。自發票日期起30天後,客戶放棄任何及所有對費用和發票項目提出爭議的權利,並負責全額支付所有原始發票上的費用和項目。

- 付款方式為開立發票,並於提供服務的期間開始時到期。 某些服務和設置費用僅預先開具帳單;客戶將在訂購此類服務時收到通知。

- 如果支票被退回,則帳戶將被視為未支付,所有逾期罰款和費用將適用,直至結清餘額為止。此外,處理費港幣 50 元將加到應付餘額上。

- 如郵寄支票未付足夠郵費而被香港郵政扣留,我們會收取 HK$50 作為香港郵政郵費不足的手續費。

2. 網域和主機客戶政策

- 所有域名客戶必須簽署申請表。webnix將不會註冊/轉讓或託管沒有簽署申請表的域名。Webnix員工可能會在銷售過程中,向潛在客戶確認域名的可用性,但在任何情況下,域名都不會被註冊,除非及直至有簽名的服務訂單硬複本(或電子等同件,一旦可通過Webnix的網站獲得)。

- 無論是否使用服務,所要求的服務費用均應全額支付。如果簽訂了服務訂單,在 Webnix 正式收到取消請求的書面通知之前,費用一直有效。即使從未建立網頁或從未使用電子郵件,此政策仍然有效。寄存費用在寄存期間到期。

- 計費期間將從收到客戶的申請表或電子郵件確認之日起的3個工作日開始。 前兩天是免費的,以便客戶完成註冊Internic、在Webnix的伺服器上啟動域名、設置/測試域名、託管帳戶和電子郵件,但是,如果過程開始,即使這些活動尚未完成,計費將從第3天開始。如果在這 2 天免費期限內收到客戶的書面取消,則不會再向客戶收取任何費用。但是,此政策不包括域名註冊費。 

- Webnix 寄存服務的取消申請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,並由網域名稱的合法所有人提出。(公司信頭的傳真、郵寄的硬複本請求,或來自域名所有者的電子郵件地址的電子郵件即可。電話請求是不夠的,因為 webnix 沒有可靠的方法來驗證來電者的身份,也沒有辦法追蹤欺詐的取消)。域名擁有人應在終止日期前不少於 10 個工作日將服務終止函傳真或郵寄給 Webnix。 

- 任何未書面通知取消而從 Webnix 轉移的域名將喪失任何應得的退款。任何未書面通知取消而從 Webnix 轉移的域名,如果在轉移時有未清償的餘額,則會拖欠整個當前計費週期的帳單,該帳單將會立即轉交 Webnix 計費部。  

- 服務費不可退還。 如果已簽署申請表,並在 2 天免費期之後,則需支付服務費。

- 任何逾期 30 天以上的餘額將導致服務暫停,直到全額支付為止。客戶將收到 "Due Upon Delivery "的發票,而餘額必須在15天內付清經常性服務費。在暫停服務之前,Webnix 會在發票或帳單到期日之後,以電郵/郵件/電話方式向客戶發出逾期提醒。(在暫停服務期間,Webnix將繼續收取服務費用,並保留每月收取2%逾期費用的權利。)重新開戶將收取 HK$300 的手續費。 

- 如果支票被退回,則帳戶將被視為未支付,所有逾期罰款和費用將適用,直至結清餘額為止。此外,處理費港幣 50 元將加到應付餘額上。

- 如郵寄支票未付足夠郵費而被香港郵政扣留,我們會收取 HK$50 作為香港郵政郵費不足的手續費。

- 取消服務將於 Webnix 收到域名擁有人書面通知後的下一個工作天生效,或於 Webnix 收到客戶要求後的當天生效。如任何域名在未申請任何寄存計劃的情況下保留DNS記錄,Webnix將收取每年HK$200的DNS保留服務費。

- 應客戶要求提供的任何額外服務,其費用將在當前帳單週期內的單獨帳單中列明。帳單將立即發出,客戶應在收到帳單時支付。 

- 磁碟空間和傳輸容量的超額費用將按月計費。我們會在下一個帳單週期產生帳單,包括超額費用和期限。我們的主機伺服器會每天檢查每個主機帳戶的磁碟使用量和 pop3 電子郵件使用量。我們的客戶支援人員會聯絡客戶以收取額外費用。

- 服務等級升級將於下一個帳單週期生效,不論是否有任何未完成的升級服務等級請求,截至當前週期結束前的超量費用均應支付。

本網站上的資訊可能包含不準確或排版錯誤;對於本網站主持或引用的內容的準確性、實用性,不提供任何擔保或保證。資訊可能會變更或更新,恕不另行通知。Webnix Technology Limited 不受理任何客戶或其他參考本網站資料的人士就本網站提出的索賠、訴訟或法律程序。  

.com.hk 網域名稱註冊政策
自 2001 年 6 月 1 日起,香港域名註冊有限公司(HKDNR)將接替香港中文大學電算中心(JUCC)管理香港網絡資訊中心(HKNIC),負責註冊及分配以 .com.hk、.org.hk、.gov.hk、.edu.hk 和 .net.hk 結尾的網域名稱。

1. 重新註冊要求
所有已註冊 .com.hk / .org.hk / .net.hk 網域名稱的登記人,需重新註冊該網域名稱。重新註冊的目的包括:
- 驗證/更新現有註冊資料
- 提供新系統所需的額外資訊
- 清除不活躍的網域名稱
- 取得登記人對新合約的同意
2001 年 2 月 19 日前註冊的登記人可選擇保留舊合約或在重新註冊時接受新合約。

2. 重新註冊期限
所有於 2001 年 6 月 1 日前註冊的 .hk 網域名稱持有人,必須於 2001 年 10 月 31 日或之前完成重新註冊。

3. 舊合約與新合約的差異

項目 舊合約 新合約
註冊數量 每個機構僅可註冊一個 .hk 網域 可註冊多個網域,無上限
轉讓 不可轉讓 雙方同意下可轉讓
年費 無需年費 須繳交年費,並採用新收費制度
資訊更新 更新 DNS 資訊需收費 部分資訊更新免費
申請方式 透過電郵 更方便的線上申請
線上修改 不適用 可免費修改管理、技術、帳單聯絡人
爭議處理 無明確機制 採用統一爭議解決政策(UDRP)

舊合約:
a. 每個機構僅可註冊一個 .hk 網域
b. 不可轉讓
c. 無需年費
d. 更新 DNS 資訊需收費
e. 透過電郵更方便的線上申請

新合約:
a. 可註冊多個網域,無上限
b. 雙方同意下可轉讓
c. 須繳交年費,並採用新收費制度
d. 部分資訊更新免費
e. 更方便的線上申請
f. 可免費修改管理、技術、帳單聯絡人
g. 採用統一爭議解決政策(UDRP)

4. 重新註冊程序:
a. 2001 年 5 月 14 日起開始重新註冊,網域持有人將收到電郵通知
b. 需提交更新的商業登記證以證明公司身份
c. 需使用 HKDNR 提供的密碼進行操作(密碼已於 2001 年 5 月中發送至管理聯絡人)
d. 每次重新註冊獲批後,將於 7 個工作天內發送確認電郵至管理聯絡人

5. 未於 2001 年 10 月 31 日前重新註冊者,其網域名稱將於通知期後被終止。

6. 註冊需每年續期,登記人有責任保持聯絡資料(如地址)為最新。  

新申請人政策(.com.hk / .org.hk / .net.hk / .hk):
自 2001 年 6 月 1 日起,所有新申請人須遵守以下政策:

申請人必須為香港合法實體:
.com.hk:商業機構
.org.hk:非牟利組織
.net.hk:網絡基礎設施服務機構
.gov.hk:香港特區政府部門
.edu.hk:教育機構

- 申請人須提供在香港的實體存在證明,例如商業登記證副本,並提供網絡伺服器資訊。

- 註冊需每年續期,並保持聯絡資料更新。

- 同一實體可註冊多個網域名稱,亦可在相同類型的實體間轉讓,前提是受讓方亦具香港實體存在

- 除 2001 年 6 月 1–8 日的「日出期」外,HKDNR 採用先到先得原則處理申請。若有爭議,將交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(HKIAC)處理,HKDNR 將遵從其裁決。

資料來源: 香港域名註冊有限公司(HKDNR), 本網站資訊可能包含錯誤或排印,HKDNR 不保證其準確性或實用性,亦不接受任何因本網站內容而引起的索償或法律行動。

Webnix  IT 外判服務條款與細則
所有 Webnix 的 IT 外判客戶均須閱讀並理解以下條款與細則。一旦您簽署本合約,即表示您確認接受本條款與細則,並將其交回本公司。

「服務」 指 Webnix 不時提供的 IT 外判、IT 維護、顧問及其他相關服務。
「客戶」 指任何申請使用 Webnix 所提供服務的公司或個人。
「Webnix」 指 Webnix Technology Limited 及其繼承人與受讓人。
「第三方內容」 指可透過服務存取的由獨立第三方提供的所有資訊、軟體及其他內容。  

1. 付款條款 
所有付款須以港幣結算,並於每月結束後 7 天內繳付發票金額。每月費用須於每月 1 日前預繳。即使服務終止日不足一整月,亦會按整月收費。
若選擇年度預繳,則須於年度維護開始日前最少 7 天內完成付款。

2. 服務期限
客戶須承諾最少 12 個月的服務期,服務費將於此期間內固定不變。

3. 責任限制
維護服務不涵蓋硬體或軟體損壞、資料遺失或人為錯誤。
Webnix 的最高責任限於就該部分服務所收取的費用。
Webnix 不對任何間接、特殊、附帶或懲罰性損失(如利潤損失、機會成本等)負責。
客戶須就任何因使用服務而引起的索償、責任、費用(包括律師費及 Webnix 員工時間)向 Webnix 作出賠償,除非該損害被最終裁定為 Webnix 員工的重大過失或故意不當行為所致。

4. 不包括項目
若需升級或更換設備,客戶須自費購買新硬體、軟體及授權。
IT 外判服務不包括電腦周邊設備(如顯示器、外置硬碟、記憶卡、掃描器、手機、平板、數碼相機等)。
辦公室搬遷不屬於維護範圍,將另行作為專案處理。

5. 保密條款
Webnix 在合約期間及合約終止後一年內,不得在未經客戶書面同意下,披露任何與服務、合約或客戶業務有關的機密資訊。

6. 資料數據擁有權
Webnix 為客戶準備的任何研究報告、圖像、軟體或其他資料,其所有權歸客戶所有。Webnix 可保留副本作記錄用途。

7. 合約轉讓
Webnix 未經客戶書面同意,不得轉讓或分包本合約的任何部分。

8. 合約續期
合約滿 12 個月後,費用將根據電腦數量、伺服器數量、服務範圍、員工人數及辦公地點重新評估。
合約續期需雙方同意。若客戶未於合約到期前 30 天書面通知 Webnix不續約,則合約將自動以相同條款續期。

9. 合約終止
由客戶終止:

9.1 若 Webnix 無法在不少於三十(30)天的期間內履行服務中實質性部分,客戶可終止合約。
9.2 終止任何類型的服務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。
9.3 若在合約期滿前終止,須支付提前終止費,金額等同於剩餘服務費用的總額。

由 Webnix 終止:

9.4 若發生以下第 9.4 條第(a)或(b)項所列事件,Webnix 可向客戶發出不少於三十(30)天的書面通知以終止合約: (a)若客戶未能在收到 Webnix 發出的逾期付款通知後四十五(45)天內支付合約項下到期且無爭議的款項;或 (b)若 Webnix 無法在不少於六十(60)天的期間內履行服務中實質性部分。

9.5 根據第 9.1 至 9.4 條終止合約後,客戶應向 Webnix 支付相關款項。

10. 爭議解決
任何因合約引起且雙方無法友好解決的爭議,應根據客戶所在國的法律提交仲裁或裁決處理。